2024年3月19至20日,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召开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和二届四次理事会,依据《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章程》和《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理事会成员罢免、增补和更换的规定》,经审议表决,通过了相关的人事变动事项。内容如下:
一、副会长单位调整事项
根据工作需要,原副会长单位首都图书馆(继续担任常务理事单位)调整为中国国家版本馆,单位代表王志庚。
二、秘书长调整事项
根据工作需要,王红蕾同志不再兼任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秘书长,吴凯同志由现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副秘书长任职为秘书长。
三、常务理事单位增补事项
黑龙江省图书馆增补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,单位代表于爱君。
四、常务理事单位代表调整事项
1.辽宁省图书馆,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由姚杰变更为郭彧。
2.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,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由韩彬变更为吕毅。
3.首都图书馆,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由王志庚变更为刘朝。
4.浙江大学图书馆,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由胡义镰变更为余敏杰。
五、理事单位增补事项
事业单位(2个)
1.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,单位代表李文林
2.景德镇市图书馆,单位代表徐田华
企业单位(4个)
1.广州文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,单位代表罗晓东
2.北京兴源科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,单位代表裴晓阳
3.北京易渲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,单位代表李亨
4.爱瞰(北京)影像科技有限公司,单位代表赵启
六、理事单位代表调整事项
1.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,理事单位代表由杜保国变更为王新华。
2.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,理事单位代表由刘晓峰变更为张树杰。
3.绍兴图书馆,理事单位代表由宋嵩变更为屠静琪。
4.鄂尔多斯市图书馆,理事单位代表由乔礼变更为布和宝力德。
七、会员单位代表调整事项
1.贝罗修复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,单位代表由要国旺变更为邹春香。
2.开封市图书馆,单位代表由马慧萍变更为葛智星。
3.天津博物馆,单位代表由陈卓变更为姚旸。
4.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,单位代表由刘后滨变更为张斌。
5.吉首大学图书馆,单位代表由谷遇春变更为王月娥。
八、会员单位自动离会事项
协会会员单位北京博纳翰文文化艺术有限公司、北京恒汇文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二届理事会期间,未遵守《章程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。秘书处曾多次提醒联系未果,正式致函亦未予相应回复和履行相关手续,视为“未按规定办理退会手续”。依据协会《章程》,经表决,同意对北京博纳翰文文化艺术有限公司、北京恒汇文保科技有限公司按自动离会处理,并予以公告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古籍保护协会
2024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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