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描关注微信
协会概况
协会简介
协会章程
协会领导
协会机构
协会名录
协会制度
协会纪事
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

(经2021年7月20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)

  为规范协会个人会员管理,保障权利、履行义务,依据《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  一、会员条件

  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
  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  (三)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;

  (四)个人会员需本人申请并经由所在单位推荐,或由两名以上专家推荐。

  二、会员权利

  (一)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(二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(三)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享有优先或优惠权益;

  (四)有申请本会指导支持或协助本会开展相关学术(技术)研讨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的权益;

  (五)享有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权益;

  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  三、会员义务

  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  (二)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;

  (三)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;

  (四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;

  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  (六)完成本会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  四、入会程序

  (一)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,经所在单位推荐,或由两名以上专家推荐;

  (二)秘书处按照《章程》审核申请者的入会资格,报送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;

  (三)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。

  五、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和收缴

  (一)标准

  个人会员:20元/年

  名誉会员:免缴会费

  (二)收缴

  个人会员按照上述会费标准,于每年6月30日前,向协会秘书处交纳会费,由秘书处出具收据。会费可逐年交纳,也可按届交纳。

  六、会籍管理

  (一)个人会员申请入会获批后,其会籍信息即进入协会会员管理系统。协会秘书处负责会员会籍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。会员会籍管理信息发生变化时,应及时通知秘书处在会员管理系统更新。

  (二)个人会员向本会提交书面退会申请,并交回会员证,经核准,视为退会。

  (三)个人会员未按规定办理退会手续,或长期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,或未经批准,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,经核准,视为自动离会,并公开通告。

  (四)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个人会员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并公开通告。

  (五)个人会员证由本会设计印制,统一编号,加盖印章,并由秘书处颁发。会员证遗失时,原持有人应及时说明原因并申请补办。秘书处核准后,可按原证号码向申请者补发证件。

  七、附则

  本办法经中国古籍保护协会2021年7月20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讨论通过;由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解释;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此前与此相悖的规定同时终止。

版权声明 | 关于协会 | 地理位置 | 联系我们
© 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版权所有
地址:中关村南大街33号  邮编:100081